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有些人喜欢在网上交朋友,但这交朋友也要多留个心眼,保持一定的底线。前段时间,西塘派出所就在同一天内接到同一个报案,双方都说自己是受害人。
在我县工作的新居民阿栋(化名)前不久在一款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个美女,两人相谈甚欢,他觉得自己的桃花运来了。“在网上聊得也挺好,就约到了西塘酒吧玩,喝了点酒,两个人就到了一家酒店过了一夜。”但是,阿栋自始至终连对方的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一概不知,只知道对方是江西人,也正好和自己是老乡,所以一直没有怀疑。
第二天,阿栋就收到了一条短信,对方自称是这位美女的哥哥,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必须负责,并向他索要钱财。“他说要告我强奸。过了两天,他又让我私了,我说我也是出来做生意的,不想惹事,我最多出一万,他说不行,要十万,我说没那么多钱。”阿栋说。
随后的几天,阿栋受不了对方无休止的骚扰恐吓,只好来到派出所报案,巧的是对方也来报案,说自己是受害人。“嫌疑人这边也来报警,自以为很懂法律知识,认定被害人这是强奸,也来报警。”西塘派出所民警吉东旭介绍。
经过民警询问,这名女子姓胡,陪同她来报案自称是她哥哥的两名男子,分别为徐某和王某,之前跟阿栋聊天的也不是胡某,而是王某。“他们三个是朋友,三月份房子租在一起。胡某平时喜欢玩社交软件,她上面有很多男的社交方式,王某看到后就想出了这个办法。”吉东旭说。
经民警查证,胡某等人早前在江苏也用同样的方法作案数起。目前,三名嫌疑人均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我县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看似浪漫邂逅,实则是温柔陷阱。”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受害人的猎奇心理和怕被警方处理的心态进行犯罪。大家规避“仙人跳”的最好方式还是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如果受到敲诈,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