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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首日 未戴安全头盔者被处罚
2020年07月02日 09:30:30
嘉善新闻网
昨天是《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也是全市电动自行车整治日。从昨天开始,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话,将要被处以20元~50元的罚款。(王明远/摄)
来源 县传媒中心 作者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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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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